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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

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

适用于我市设立的重点产业专项及下设项目的形成、经费配置、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等具体组织管理行为,以及执行或参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环节中的相关责任主体。 重点产业专项按照“主题专项―项目”二个层级进行组织实施,主题专项由重点项目为主的项目群构成,每个项目对应完成主题专项中的某一项或几项任务,任务主要包括共性关键技术和标准的研发攻关,共性技术平台建设,产品开发,中试孵化和示范推广。管理实施主体可包括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主题专项牵头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科技咨询专家、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按照“需求引导、竞争立项、多维评价、效益优先、事前资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实施管理。根据各产业的具体情况和主题专项的实施内容确定主题专项的总体投入,以企业和社会资金为主;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按照“累进递减、总额控制”的原则进行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