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备案
备案对象:
1.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2.企业有研发活动,会计核算健全,已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要求,对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进行了准确归集核算;
3.企业应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研究开发费用报统和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研发准备金预算,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备案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
2.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
3.企业2020年研发投入情况;
4.企业2021年的研发准备金预算情况。
享受政策:
备案后有资格按研发投入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申领补助。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03月10日